XR 沉浸式影像創作支持計畫


支持藝文團隊進行具在地元素、創新應用及多元內容的虛擬實境創作,並提升我國文化內容能見度

 

🎈申請資格: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的本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大專院校 

 

🎈補助內容與組別

本計畫補助以頭戴式裝置觀影、可呈現臺灣文化元素的虛擬實境創作,鼓勵發展多人體驗或多人互動 

 

補助分為兩組

🎬概念組:鼓勵開發具潛力之創作概念,提案時須呈現足以表達概念的內容,結案時需完成至少五分鐘的作品原型 (Prototype) 。

🎥製作組:支持已開發的內容創作作品,提案時須已完成作品原型,結案時應繳交完整作品,長度不得少於十分鐘 。

 

💰補助額度及範圍

🎬概念組: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兩百萬元,補助經費不得超過計畫總預算的 70% 。

🎥製作組: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五百萬元,補助經費不得超過計畫總預算的 50% 。

  • 可補助項目:執行計畫所需的創作及製作相關費用,例如排練及演出、行銷文宣、場地及設備租借、攝錄影、旅運、保險等 。

  • 不可補助項目:購置新臺幣一萬元以上的資本門設備、餐敘(餐盒除外)、獎金(品)、網站建置及電腦周邊設備、辦公室庶務性費用等 。

 

⚙️技術規範

  • 非即時運算類型(如VR180/VR360):影像解析度應達 6K 以上 。
  • 即時運算類型:平均幀率應達 45FPS 以上,最低不得低於 30FPS 。

  • 音訊規格:聲音皆須採用空間音訊 (Spatial Audio) 格式,除非於計畫書中說明原因,可使用立體聲 (Stereo) 。

 

📜應備文件與申請方式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月11日(星期四)下午6時止
  • 申請方式:於公告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系統填寫資料並上傳計畫書電子檔

 

🔗申請簡章下載 👉 https://reurl.cc/VWYMR6

 

主辦單位|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