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事業獎」 選拔活動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臺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鼓勵各業界創新新創企業,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參選時間

至5月29日(四)17:00止

 

申請方式

一律採線上申請及收件

 

參選資格

一、 106年6月1日(含)之後成立依據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核准設立日期(非最後核准變更日期),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二、 須為自行研發且具市場創新性之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進入市場商業化,具備實際應用或量產證明(如:銷售發票、商業合約書、交易訂單、客戶數據等)。

三、 企業屬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不得參選

四、 前一年(113年)營業額不得為0,須檢附主要之產品或服務之商業化或量產相關證明文件(如:銷售發票、商業合約書、交易訂單、客戶數據等)。

 

參選組別

🔶科技產業組

🔶創新傳產組

🔶創新服務組

 

獎勵方式

製作得獎專輯,公開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座及獎狀乙只,以資鼓勵。

 

🔥選拔官網🔥https://startup.sme.gov.tw/startupaward/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Email: peny_tsai@nasme.org.tw

連絡電話: (02)2366-0812分機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