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度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用補助🌾
農業部農糧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擴大推動農糧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 鼓勵農產品經營者通過產銷履歷驗證,提升農產品安全及維護農業生產環 境永續,確保農產品品質安全與可溯源性,特訂定本須知。
👨🌾補助對象👨🌾
為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通過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生產過程(未包 含農糧加工、分裝及流通過程)驗證之農產品經營者。
💎補助項目
💰驗證費
💰檢驗費
💰資訊服務專員臨時工資
💰資訊設備費
📝審查撥款
1. 受理期間:審查單位每月 1 至 10 日受理送件,逾期案件視為下月 審查案件。(114 年度案件應於本年 12 月 31 日送出申請,並寄送至 審查單位,惟 11、12 月開立之發票或驗證通過案件得於 115 年 2 月 28 日前送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2. 審查期間:無異議案件審查單位於受理之次月底前完成審核,送本 署指定單位核撥款項。
🗒️申請方式
依各補助項目不同,方式有所不同 (請參閱補助簡章)
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420
主辦單位|農業部農糧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