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花蓮縣青年暑期職場體驗實施計畫


【歡迎加入青年暑期職場體驗_花蓮職探所】


本計畫著重於在地產業、推動社會公益相關之非營利組織做為職場體驗領域,為花蓮以外大專校院青年提供具啟發性的多元體驗機會,協助其適應職場環境,促進職涯發展。透過僱用補助措施,使青年能夠深入探索花蓮的在地產業與工作環境,創造青年職場體驗機會以及東漂探索體驗。

 

📌募集花蓮在地產業職缺,提供非花蓮地區的大專青年多元職場體驗與僱用補助

📌 東漂探索體驗,從花蓮出發,開啟未來之路🌈

🔥🔥提案時間:即日起至5/12(五)截止

 

計畫對象及職場體驗內容

♦️用人單位分類

()私部門:

1. 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於本縣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或依法於本縣辦理稅籍登記,且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並須為114年花蓮購物節特約店家。

()第三部門:

1. 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且立案宗旨為從事促進在地產業發展、社會福利服務或推動社會公益並有實績者。

2. 不包含私立大專校院及所屬單位。 

 

♦️學生

()35歲以下(計算至11571日前足歲者),就讀國內公立、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含空中大學全修生)之本國籍在學學生,及當年度錄取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

()就讀專科學校者不含就讀專科學校之專一及專二生。

()包含高中職、大專校院或研究所之應屆畢業生。

()以學籍未在花蓮及身份證號非U開頭或設籍花蓮之青年學子。

 

♦️職場體驗名額

114 年預計提供 20 體驗名額 (私部門15名,第三部門5名) 。

♦️體驗期間、工作時間

體驗期間暫定 114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計 2 個月。

工作時間以每週 40 小時(每週 5 天、每天 8 小時)為原則;學生於體驗期間請事、病假,用人單位可協調以補班方式處理,惟需於體驗結束前補班完畢,無補班之事、病假等扣薪方式,按照勞工請假規則規定。上述工作時間均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

 

♦️補助原則

學生薪資-

私部門: 本府補助薪資為月薪新臺幣(以下同) 2 萬 8,590 元之80% 計算,用人單位自行負擔20% 及超出100% 部分

第三部門: 本府全額提供薪資為月薪 2 萬 8,590 元,2 個月合計提供 5 萬 7,180 元

 

♦️保險與退休金

()私部門由用人單位自行負擔。

()第三部門由本府提供全額補助。

 

🔗申請表單下載:https://ydc.org.tw/zh-hant/activity/news/form/200/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