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輔導在地商圈組織及在地業者共同參與,營造友善消費環境,透過導入 數位工具** 及優化顧客消費體驗,帶動商圈店家共同數位行銷,進而達到商圈轉型與創造商機。
**數位工具定義請至以下官網連結下載「#數位工具說明表」
♦️申請資格♦️
✔️於公告截止日前,已核准立案之商圈組織。
✔️113 年 1 月 1 日至計畫公告受理日前,已依法召開理監事會議或會員 大會,且會議紀錄經主管機關備查。
✔️申請之商圈組織及受輔導店家不得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本署 其他輔導或補助計畫。
♦️申請規定♦️
1️⃣由商圈組織提出申請,每一商圈組織限提 1 案。
2️⃣受輔導店家數 至少10家
3️⃣受輔導店家需為受輔導商圈之店家會員,或位於受輔導商圈範圍 內
4️⃣以經常性雇用員工人數 9 人(含)以下企業為主要輔導對象,超過 10 人(含)以上之店家不得逾 20%
💰輔導金費:每案上限新台幣20萬元整
👓輔導類型:「基礎導入型」、「數位應用型」。兩大類執行內容請至以下官網連結下載「#申請須知」
⏳申請時間:至114年3月17日(一)下午5時00分止。
📲申請方式:一律採 #線上收件
📩申請提案:https://www.cisa.tw/198/login/index.php?pcode=g66SoRjLAvmj5248
🖥️計畫官網:https://www.aoc.gov.tw/showPublic/334
📞洽詢電話
數位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輔導服務窗口,電話:(02) 2553-3988轉分機817、825、629、358。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業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