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114 年至 117 年)」,協助在地發掘海洋特色資源與文化發展、落實海洋永續推動生態旅遊、海域空間規劃及設施活化、既有產業加值提升以建立在地品牌、海廢資源循環再利用、創造地方就業機會吸引青年返鄉,特訂定本計畫
🔍 【徵件對象】
✔ 以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為原則;但鄉鎮、市、區公所得依計畫性質及執行推動需要提案,報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轉申請補助
✔依「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以合作社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為限)登記立案之單位、
🔍 【徵件主題】
✔產業加值提升:經由創新傳統文化的發想、導入新興科技 的應用,透過形象或故事方式進行產品或服務的推廣,以 建立在地優質品牌
✔推動海洋遊憩:推動具地方特色的海洋生態旅遊遊程、結合多元之海洋遊憩態樣規劃合適之體驗活動及遊憩人才之培育
✔海岸海空間活化:針對閒置區域進行空間活化,如作為海洋 環境教育、青創場地等
✔海廢循環經濟:優化海廢循環再利用之技術、開發多元產 品與價值提升、培育專業人才
✔非屬上述各類,但計畫內容經本會審查認定符合本計畫之訂定目標者
🎯【計畫期程及補助額度】
✔地方政府
🌟單年期計畫:每年補助金額以不超過四百萬元為原則
🌟多年期計畫:每提案補助金額以不超過一千二百萬元為原則,得以跨年期提出, 最多3年
✔民間團體
🌟單年期計畫:每年補助金額以不超過一百五十萬元為原則
🌟多年期計畫:每提案補助金額以不超過三百萬元為原則,得以跨年期提出,最多3年
✔計畫執行期程及額度非屬上述各類,但提案計畫內容經本會審查認定符合本計畫之訂定目標者,其補助額度及期程得適用本會相關作業要點規範或依計畫核可內容核列
🚀 【報名連結與詳細資訊】
⏰【申請時間】
📍 即日起至 113年11月15日 17時截止
🏷️【聯絡資訊】
海洋委員會07-338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