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計畫目標

政府SBIR計畫的主要目標是通過政府政策工具,支援中小型企業的研發計劃,推動他們在產業技術、產品和服務方面進行創新研發。這個計畫的宗旨是鼓勵中小企業積極參與研發活動,提升他們的研發能力,從而提高台灣中小企業的技術水平,增強產業競爭力,並促進傳統產業的轉型和升級。

計劃架構

  1. 說明:此計劃分為三個主要階段,包括「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和「加值應用(Phase 2+)」,以及兩種申請對象,即「個別申請」和「自提式聯盟」。其中,「加值應用(Phase 2+)」是為鼓勵已完成「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的企業提供進階申請機會。


     

  2. 申請階段

    • Phase 1:用於驗證創新構想的可行性,進行小規模實驗或數值分析。
    • Phase 2:用於研發產品、生產方法或服務機制,可能包括小量試產階段。
    • Phase 2+:用於研發工程化技術、工業設計、模具開發技術等,以將研發成果商品化。
  3. 申請對象

    • 個別申請:單獨的公司可以提出研發計劃。
    • 自提式聯盟:三家或以上成員可以合作聯合提交研發計劃。

計劃屬性、領域和特色

此計劃根據計劃屬性分為「創新技術」和「創新服務」,並依計劃領域區分為六大領域,包括資通、電子、機械、生技製藥、民生化工、服務/文創。此外,計劃還鼓勵申請者選擇數位轉型或淨零碳排兩項特色,以推動更廣泛的創新。

申請方式及應備資料

  • 申請者可以透過線上申請,填寫計劃申請表和計劃內容。
  • 應備文件資料包括財務報表、勞工保險文件等,需加蓋公司和負責人印章。
  • 申請者需要填寫蒐集個人資料同意書,確保參與計劃的相關人員同意提供必要資料。
  • 其他相關資訊和申請資料可在SBIR官網下載。

正式收件日

「個別申請」和「自提式聯盟」的申請採取隨到隨受理的方式,正式收件日由計劃辦公室通知。

 

【計畫公告】
https://www.sbir.org.tw/explain/categ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