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宗旨: 文化部為了促進文化多樣發展,推動原住民族群(含平埔族)的文化發展,特別訂定了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這個計畫旨在結合青年,協助原住民族群掌握社區營造、在地智慧、文化傳承等各方面的能力,促進文化多元,並推動社會設計、公民科技以及共享互助的精神,共同為臺灣的多元文化貢獻力量,營造協力共好的社會,實現永續國家發展。
獎補助對象: 這個計畫針對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的民間團體(政治團體除外)和大專校院開放。
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承辦人:
申請方式: 您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申請:
線上申請: 在申請期間,前往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即日起至112年10月4日 23時59分止。
紙本申請: 請以公函檢附申請單位之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計畫書、合作對象同意書及相關文件一式二份,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收件日下午六時前,以專人送達方式至部(文化部文化資源司: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郵件封面請註明申請本補助要點名稱。
執行期程: 本計畫受理一年期提案,故需自核定日起至113年12月5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