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為透過地方民間組織協力與配合及公部門的資源投入,擴展本會海洋資源永續發展業務層面及將效益延伸至地方基層,特辦理本項補助公告,請符合資格之民間團體,於申請期間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海洋委員會補助國內民間團體推廣海洋資源永續發展及海洋產業活絡業務🌊
為推動海洋業務及推展海洋政策,得補(捐)助學校及民間 團體辦理下列事項:海洋科技、海洋文化、海洋教育、海洋永續 資源、海洋環境管理、海洋產業、海洋保育及海域安全等其他與 本會及所屬機關(構)業務相關計畫及活動。 前項活動得為宣導、培訓、推廣及競賽等形式辦理。
⏳申請期間:至114年10月30日.
🎈補助項目:海洋資源永續發展、海洋環境保護及海洋產業發展等業務。
補助對象資格條件:依法登記立案之職業團體、社會團體、財團法人、各級學校(含大專校院)、漁會、合作社及其他人民團體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
本會對同一團體每年補助至多3案。
每案原則補助 #新臺幣2萬元整,但計畫及活動為本會業務(政策)重點或主軸,經專案簽准者不在此限。
🔗申請文件下載 :https://reurl.cc/ekr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