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


本計畫旨在鼓勵青年運用社會創新力量,掌握社區營造、在地知識與文化轉譯,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的行動計畫,以友善地方創生環境、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 

 

✅對象:年滿18歲至45歲的本國籍或外籍人士,以個人名義提出行動計畫 。
☑️限制:本國人士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外籍人士需已取得居留證,但不包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

 

⏳申請時間:至114年10月23日23:59分止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辦理 。
同一申請者每年原則至多獎勵一案,惟若計畫已執行完畢或即將執行完 畢而再次申請者(前後兩個計畫之執行期程不得重疊)

經審核通過 後,不在此限。

 

💸獎勵額度:每年期最高可核給新臺幣150萬元 。
📝計畫期程:原則上為期一年,但也可依實際需求提出兩年計畫 。

 

⭐️獎勵類別-
🎈村落文化行動計畫類:計畫內容有助於改善或解決村落、社區或社群面臨的議題,並促進社區文化生活共享及在地文化發展 。
🎈創新文化事業計畫類:計畫內容有助於創新並促進社區文化事業發展,同時能創造產值及就業人數 。

🔗申請辦法:https://reurl.cc/XQgLQM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承辦人
古小姐|(02)8512-6309
莊先生|(02)8512-6311

 

主辦單位|文化部